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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上班October 05 , 2007
公司給自然產的產假只有六星期,我自己請了兩個星期的假,這兩個月就全心全意地休養和照顧 Eric。我的上司在我懷孕時,就有問我生完孩子是否還會回去上班,厚,當然要回去上班,我可是要養家活口耶。既然上司開口問了,我也就厚著臉皮問上司可否讓我在家上班到十月底,也一起可以照顧 Eric,上司二話不說,就答應了。一來是我的上司真的非常好,二來是我平常表現的也不差,很得到我上司的信任,他都常常會對我說「我們很幸運有妳在我們這一組!」看,這種好上司真是可遇而不可求。呵呵,對於他,我也是個可遇而不可求的下屬吧!

Eric 其實白天都很好帶,喝奶然後陪他玩一玩,就睡覺去了。偶爾遇到要趕工作,他剛好又在這時候醒來,我就讓他坐在我的大腿上,混一混時間,然後趕快把工作交出去,我在組上可是以「速度又快,品質又好」打響名聲的,所以常常收到「You rock! 」的感謝回應喲!有時,工作多到要花很多時間,我就等到老公三點回到家,讓老公帶 Eric,然後我可以專心把工作完成交出去。因為在家上班又要帶兒子,所以已經減少外接的案子來做,實在是沒時間,而且這樣我會太累,因為下了班,有時老公在睡大頭覺,我還要繼續照顧 Eric,等老公睡爽了可以照顧 Eric,我還要煮晚餐… 我還真是勞碌命啊!

有朋友提醒我,冬天是小孩容易生病的時候,這時把 Eric 送出去,很容易生病的。哎啊,沒經驗的我,都沒想過這樣的問題,眼見十月底快到了,冬天也即將來臨,想著冷冷的冬天,要把兒子送來送去,想到就很累,所以,我又再次跟我的上司開口,要延長在家上班的時間。上司又是二話不說,答應讓我在家上班的時間拉長,但不要四處張揚就好(怕組員有人知道會心理不平衡)。這次我比較聰明,沒說要拉長到什麼時候,反正全組只有我一個人在達拉斯,去公司或在家上班,對我的工作夥伴而言,其實都沒差,這就是從事電腦工作的一個好處。

我想,等 Eric 一歲之後,我再送他去托兒所(Day Care) 。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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